康亚药业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裕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某公司签订了《寡肽类化合物及其眼用制剂技术转让合同》。受让方(甲方):某公司;转让方(乙方):苏州裕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寡肽类化合物及其眼用制剂技术;转让技术目标:甲方获得本项目眼用制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批件。合同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本合同系苏州裕泰日常经营合同,签署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因合同保密要求,不公开披露委托方公司名称及合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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